【研習】
桃園市113年學校護理人員寒假繼續教育研習
一、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二、日期:113年01月23日(星期二)08:30-16:00。
三、研習地點:
元智大學七館三樓演講廳( 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四、研習對象:桃園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至大專院校)。
五、報名方式:
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會員請於1月12日12時前,自行連結至以下表單報名
https://reurl.cc/Y0yaE0 ,完成線上報名。
聯絡人: 瑞祥國小陳淑如護理師,電話:3801197轉213。
、113年01月16日(星期二)於桃園市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網站公告研習錄取名單,故網路報名時請務必再次確認資料填寫是否正確,公告後礙於行政作業及餐點及講義準備之限制,恕不再受理報名不再受理報名。
研習經費:
協進會會員:研習費用免費。
非會員繳費方式:非會員需繳費1000元(含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及衛生福利部護理人員繼續教育學積分等)。
六、課程內容:
113年1月23日(星期二)
性平三法簡介及案例解說。
校園有關的法律案例分享
消防災變與緊急救護
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會員大會-桃園市
七、本研習計畫協助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時數,為符合「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範:
(一) 參加研習人員請惠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核予公務人員研習時數6小時。
(二) 本研習計畫協助申請公務人員時數,學員需準時簽到與簽退且勿冒名頂替或遲到、早退,第一堂課開始15分鐘後即不辦理簽到手續,且不予以補簽。
- 1、依據「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簽到退規定」
- 2、凡遲到、早退或上午、中午、下午未簽到退者無法核發公務人員研習時數與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時數。
八、注意事項:
為響應政府推行環保運動,請自備水杯、餐具使用,本活動僅提供箱型曠泉水不提供紙杯等使用。
九、本研習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於符合各項法令相關規定視實際需求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