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113年度彰化縣學校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研習計畫
一、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二、日期:113年01月23日(星期二)08:30-12:30 (上午場南彰化)、13:00~17:00 (下午場北彰化)。
三、研習地點:
彰化縣永靖鄉永靖國民小學-視聽教室(彰化縣永靖鄉中山路二段 65號)。
四、研習對象:
彰化縣/市各級學校【高中職、國中、國小(含進修部)】暨公立幼兒園現職護理人員。
五、報名方式:
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公務人員請於112年12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網址:
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
私校或其他無公務人員身分者,
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QJSJptMTnlPHSEXXNBnHJb-3EL-hZklfIiNEW4qfncvdMrQ/viewform (請用 google 瀏覽器開啟。
聯絡人: 大村國小許淑寬護理師,TEL:04-8522794 分機 111。
具彰化縣校護協進會會員身分者免費參加; 非彰化縣校護協進會會員酌收 1,000 元整(積分申請)。
五、課程內容:
113年1月23日
113年1月23日(星期二)
學生情緒行為困擾與自傷自殺議題之評估與實務(上午場南彰化)
學生情緒行為困擾與自傷自殺議題之評估與實務(下午場北彰化)
六、本研習計畫協助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時數,為符合「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範:
(一)全程參與核發公務人員研習時數3小時(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
(二)研習當日請準時簽到、簽退:
- 1、依據「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簽到退規定」
- 2、凡遲到、早退或上午、中午、下午未簽到退者無法核發公務人員研習時數與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時數。
七、注意事項:
為嚮應政府推行環保運動,請參加者自備水杯使用,本活動將不提供紙杯使用
八、本研習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於符合各項法令相關規定視實際需求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