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二、日期:112年07月06日(星期四)08:50-16:30
三、地點: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 音樂廳 (臺中市北屯區景賢六路200號)。
四、對象:臺中市所屬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含高中職及幼兒園)。
五、報名方式:
五、課程內容:
健康政策與行政溝通
學校護理師執行醫療輔助行為疑義探討
學校護理師職場業務困境探討
六、本研習計畫擬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研習時數。
七、維護上課品質和授課效能及專業形象,請與會人員於在職訓練課程進行中將手機調整為靜音模式。
八、嚮應政府推行環保運動,請自備水杯、餐具使用,本活動不提供紙杯等使用。
九、研習費用:
1.協進會會員:由相關經費支應。
2.非協進會會員:非會員需繳費1000元(含午餐費、繼續教育積分認證等)。
十、經費來源:由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編列預算支付。
十一、本研習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於符合各項法令相關規定視實際需求調整之。
附件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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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站 | 112年度臺中市學校護理人員暑期繼續教育研習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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