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8] 文章主題:98年桃園縣校護 EMT證照認可1事
發表於 2009-09-29 11:28:24
桃園縣98年度縣屬國民中小學校護理人員試務聯合甄選簡章 一、依據: ... (1)曾擔任公私立學校校護,每滿2年給1分,最高給3分。 ... (3)持EMT(緊急救護訓練)、BLS(基本救命術 )、BLS-I(基本救命術指導員) ...
想請教考上桃園縣校護們一問題 EMT 前述簡章所述 緊急救護訓練 指的是受EMT-1的訓練還是EMTN因為差很多
EMT-1要60小時有證照 但EMTN僅有結業證書而且僅要8小時 還是2個他都承認
可以幫我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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