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113年度慶祝護師(士)節花蓮縣學校護理人員表揚暨繼續教育
一、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二、日期:113年05月04日(星期六)08:30-16:00。
三、研習地點: 花蓮縣瑞穗虎爺溫泉度假莊園會議廳(花蓮縣瑞穗鄉祥北路二段101號)
四、研習對象:
花蓮縣所屬公私立學校、幼兒園護理人員。
五、報名方式:
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請於113年04月15日至113年4月30日前,於公務人員報名網報名
https:// lifelonglearn.dgpa.gov.tw/
私校或其他無公務人員身分者,請與方韻雯 報名。
電話: 03-8528720 分機307,
E-mail:
yunwen74@yahoo.com.tw
(報名表格如附件二)
研習前請遵守:-不接受現場報名。
-研習前一週不接受臨時退出研習之任何理由 (除非有不可抗拒之因素)。
六、研習經費:
- 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之會員:免費參加。。
- 非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之會員,收費1000元(講師費、午餐費、行政積分費及資料費等)。
七、課程內容:
113年5月04日
- 113年5月04日(星期六)
- 學童口腔保健。
- 成人常見口腔疾病及健康照護。
- 學校護理師專業素養。
- 學校護理師實務分享。
- 表揚大會。
八、本研習計畫協助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時數,為符合「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範:
全程參與者由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核予公務人員研習時數6小時。
- 1、依據「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簽到退規定」
- 2、凡遲到、早退或上午、中午、下午未簽到退者無法核發公務人員研習時數與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時數。
九、注意事項:
嚮應政府推行環保運動,請自備水杯、餐具使用,本活動不提供紙杯、礦泉水等使用。
十、本計畫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視實際需求調整之,唯須符合各項法令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