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高雄市113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寒假繼續教育研習計畫課程
一、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二、日期:113年01月24日(星期三)08:20-16:30。
三、研習地點:
國立鳳新高中松炎樓演奏廳(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257號)。
四、研習對象:
高雄市所屬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
報名方式:
- 一、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本研習不受理現場報名,請於1月2日至1月8日16時前,自行連結至以下表單報名
https://forms.gle/Cym9q9JUwzUCVnuk9
完成線上報名。
- 聯絡人: 高雄中山國小陳淑芬護理師。連絡電話:07-5505850轉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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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習經費:
- 協進會會員:研習費用由會員自付,每人100元。
- 非會員繳費方式:非會員需繳費1000元(含午餐費、認證等)。
五、課程內容:
113年1月24日
113年1月24日(星期三)
認識兒童/青少年血液暨惡性疾病。
癌症病童返校照護須知。
異位性皮膚炎。
學校護理師從事公職面對學校行政相關制度之變革探討及權益影響。
校園照護問題探討。
六、本研習計畫協助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時數,為符合「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範:
(一) 參加研習人員請惠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核予公務人員研習時數6小時。
(二) 本研習計畫協助申請公務人員時數,學員需準時簽到與簽退且勿冒名頂替或遲到、早退,第一堂課開始15分鐘後即不辦理簽到手續,且不予以補簽。
- 1、依據「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簽到退規定」
- 2、凡遲到、早退或上午、中午、下午未簽到退者無法核發公務人員研習時數與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時數。
七、注意事項:
為響應政府推行環保運動,請自備水杯、餐具使用,本活動僅提供箱型曠泉水不提供紙杯等使用。。
八、本研習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於符合各項法令相關規定視實際需求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