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所訂之子法「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之第七條規定:「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教學醫院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救護技術訓練至少40小時,取得合格證明,並每2年複訓八小時」。
二、辦理單位:
三、日期:112年07月17日及112年07月18日 08:20-17:00。
四、地點: 雲林縣大美國民小學2樓-多功能教室(雲林縣莿桐鄉大美村大美路23號)。
五、對象:
錄取資格優先順序:
111年度未參加複訓者 →111年度報名錄取但未參加複訓者 →112年度參加複訓者→110~111年度連續報名錄取但未參加複訓者。
報名超額則依(學校類別:1.縣立國中、小2.鄉立幼托3.國立高中職學校4.私立學校)進行排序。
六、報名方式:
錄取名單依google報名表填報時間及先後順序進行審核,預計辦理兩梯次、60名/梯,共計120名額滿為止(原則為 8/17 為山線及8/18海線分兩梯複訓)。
報名後請至您的E-mail查看是否有副本之回覆,或可來電詢問是否完成報名,東勢國民小學涂孋恭護理師:05-6991036#17。
報名完成並未代表錄取,統一由雲林縣教育網電子公告欄公告錄取名單,一經公告不得更改訓練梯次。
公告錄取學員預取消報名,自行聯繫承辦學校,由承辦學校統籌處理。
七、課程內容
災難醫學的應變
地震發生與醫學的注意事項
七大固定術之操作
2020心肺復甦術(CPR)與技術操作(心肺復甦術+自動體外電擊器(AED)
上頸圈、上長背板
初、次評估的實際操作
止血包紮及固定實際操作
心肺復甦術(CPR)與甦醒球、上頸圈、上長背板操作考核
綜合討論、考核
八、本研習擬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及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由本會協助會員申請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九、發(換)正辦法,詳如計畫書。
十、本研習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於符合各項法令相關規定視實際需求調整之。
分類標籤 | 實體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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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站 | 雲林縣112年度學校護理人員EMT急救繼續教育訓練研習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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