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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張貼時間工作地(縣市)徵選項目截止日期∣排列

編號 甄選單位 徵選項目 名額 報名日期 發佈者 修改
5693 台北市大安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約用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師 1 2024-04-01 至 2024-04-19 潘組長 修改
於 2024-04-08 12:02:06 做第 2 次修正
薪資: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組員」職級265薪級 (新臺幣35,775元)起薪及專業加給6000元,任職滿一年以上,視工作績效專業加給調升至8000元。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含)護理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備護理師證書、護理師執業執照。
三、具備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書尤佳,或願意配合學校參訓並於到職後3個月內取得證書者。
四、曾任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工作年資2年(含)以上。
五、持有ACLS、ETTC、EMT-1或BLS等其中一項急救專業證照。
六、具公文書寫、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具健康相關研究所(碩士)學歷、加護病房或急診工作經驗、學校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曾撰寫申請公部門計劃經驗及其他相關證照(如健康促進管理師證照、英語檢定證明等)尤佳。
八、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工作項目: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策劃及實施勞工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
二、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急救通報及緊急處置之協助。
三、新進勞工體格檢查、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及其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四、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之特殊健康檢查與分級健康管理。
五、辦理特約職醫之簽約及臨場訪視服務相關事宜。
六、辦理本校母性健康保護、人因性危害、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等四大預防計畫(含危害預防及溝通教育訓練)。
七、本校急救人員之訓練及管理。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或主管交辦相關之事務。

應備文件:
一、意者請備齊文件於民國113年4月19日(五)前以郵件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且不接受補件。
二、文件請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總務處環安組 (註明:應徵職護)
三、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各項表格文件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並依以下順序排列裝訂。
(一)報名表(如附件1),本檔案請於113年4月19日(五)前寄送電子郵件信箱e-mail:shuhua.pan@mail.ntue.edu.tw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四)護理師證書、護理師執業執照、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證明
(五)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書
(六)急救專業證照
(七)服務經歷證明
(八)其他與本案相關有利審查之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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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甄選單位 徵選項目 名額 報名日期 備註
鼓山區鼓山區衛生所 鼓山區衛生所113年度登革熱防治臨時人力招募 2 2024-04-28 至 2024-05-10
高雄市衛生所 屛東市(縣)衛生所 1 2024-04-01 至 2024-07-31 修正1
台北市北投區私立薇閣高級中學 校護(短代亦可) 1 2024-04-01 至 2024-05-16 修正3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師) 1 2024-04-01 至 2024-05-15 修正2
雲林縣雲林縣衛生所 嘉義縣市師三級 1 2024-04-01 至 2024-12-01 修正1
豐原區臺中市立豐原幼兒園 職務代理 1 2024-04-25 至 2024-06-03
7 彰化縣彰化學校護理師 彰化學校護理師互調至台中 1 2024-01-01 至 2025-08-01 修正2
8 北投區臺北榮總 商調屏東或高雄榮總(師三級) 1 2024-01-01 至 2025-01-01
9 西區嘉義榮民醫院 台南公家單位 1 2024-01-01 至 2024-12-31
10 西區嘉義榮民醫院 台南公家單位 1 2024-01-01 至 2024-12-31
11 嘉義縣校護 彰化以上校護/新竹縣 1 2024-04-01 至 2024-12-31 修正3
12 新竹市學校護理師 徵 高雄/澎湖公職護理師商調 1 2024-01-01 至 2026-01-01 修正1
13 屏東縣屏東縣衛生所 屏北區衛生所想與屏東縣內師三級學校護理師對調 1 2024-04-01 至 2024-12-31 修正1
14 苗栗縣苗栗學校護理師 彰化/台中學校護理師 1 2024-01-01 至 2024-05-01 修正1
15 嘉義縣大林鎮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臨床實習指導教師 1 2024-03-01 至 2024-05-20 修正1
16 嘉義市學校 新竹或台中學校護理師 1 2024-03-04 至 2024-12-31
17 屏東機構 調回中部 1 2024-01-01 至 2025-01-01
18 台北市國小 台中或苗栗校護 1 2023-01-01 至 2025-12-31 修正4
19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商調台東師(三)級 1 2024-01-01 至 2025-02-01
20 台南市衛生所 與屏東或高雄的衛生所互調 1 2024-01-01 至 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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