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為引用內容 =====
** 引用 ** Q妹 發表於 2010-04-23 18:28:40 [ 125.230.165.122 ]
文章主題:[7187] Re:護理人員兼人事 監院認違國教法
===== 以下為引用內容 =====** 引用 ** yea 發表於 2010-04-22 20:24:58 [ 61.216.201.156 ]
文章主題:[7186] Re:護理人員兼人事 監院認違國教法
為什麼護理人員兼任人事、主計人員就是違反國教法
兼任午餐秘書就不違法嗎
對啊!既然要專職專責,就應該要落實做到,不要不用兼主計.人事,結果還是要兼其它行政工作--午餐秘書或...。當午餐秘書免不了要到廚房,請問如果當身為學校健康守護神的護士阿姨,因為到廚房關心廚房的工作,而無法在學童傷病的第一時間做好妥善處理,責任歸屬該屬誰呢?別期望學校的校長或主任們會因此跳出來幫你講話......,也別期望協進會各縣市的處長或總會能幫你什麼忙,因為你的本職是--學校護理人員,而不是午餐秘書,未能在第一時間做好應有之處置而造成學童進一步傷害或延誤就醫,於理於法你都站不住腳(兼職不是理由)。希望不要又要等到有校護姐妹們因為兼任午餐秘書,無法在第一時間處理學童傷病而被告事件發生後,才又要爭取......,那已經是為時已晚囉!
>>我贊成樓上姊妹的言論,因為本校為小學校,所以除了兼辦人事業務外,還兼任營養午
餐執行秘書,從開菜單、驗菜(重量級品質)、監廚,及教育處一到公文下來,填寫一
些表格紀錄及不定時的評鑑、考核,再到最複雜的廚工管理(粉難管),一直到開憑證
出支,我全部包辦,真的很繁雜,也很煩,不打僅-- 有的老師還會嫌菜色配的不好,湯太
淡等問題,真是『做嘎流汗,給人家嫌嘎流口水』(台語),
人事業務已經夠忙了,再
加上午餐業務,真是有一些吃不消。
以上要叫老師兼任,他們會說我教書都來不及了,哪有空管這些事......
我看--校護乾脆改行政職缺,護理工作就交給學校的體衛組長好了,學校真的很不注
重護理專業,老是覺得如果沒有學生來擦藥,我們是最閒的人......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