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8月1日~9月30日
二、審查時間:11月初進行文件資料初審
(若資料不齊,將通知一週內完成補件,否則退件不予退費)
三、公告認證通過名單:擬於12月公告後發證。(若未通過審查,恕不予退費)
申請辦法、申請表,請見附加檔案。
■ 期程變更說明:
因應校護相關研習時間大都安排於7月,認證單位「學校衛生護理學會」與「校護協進會」希望利用研習時間宣導及鼓勵會員參加初階認證,故105年起變更期程如上,請各位會員留意並踴躍申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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